关于中止或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
依据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)、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)和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》、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》有关规定,市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,现对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马鞍山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
2026年7月31日
附件
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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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机构代码 |
单位名称 |
单位地址 |
业务类别 |
业务原因 |
关停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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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P34050300598 |
马鞍山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塘岔店 |
花山区北塘路(慈湖塘岔)7-107、108 |
解除医保协议 |
违规处理 |
2026年7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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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H34050300311 |
金家庄街道矿内社区卫生服务站 |
花山区迎宾路2号 |
中止医保协议 |
违规处理 |
2026年7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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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P34050300314 |
马鞍山市华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湖北路店 |
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路23号 |
中止医保协议 |
违规处理 |
2026年7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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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P34050300880 |
马鞍山市华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方城二店 |
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镇朝辉东方城二区15-1-1 |
中止医保协议 |
违规处理 |
2026年7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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